石嘴山市把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作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以完善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为切入点,坚持主动管理、动态管理和规范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三定”方式,切实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保证流动党员离乡不离组织。目前,全市共排查出流动党员1391名,已为1339名流动党员发放了活动证,发证率达96.2%。 一是定制度。市上专门制定了《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对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服务、培训教育、权利保障、党费收缴、管理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各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流动去向、外出时间、职业特点、居住地点、联系方式等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并制订了相应的管理措施,用制度约束人,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是定联系方式。设立了专用电话开展咨询服务,并多渠道解决流动党员管理经费和场所问题,为流动党员参与组织活动创造了条件。各县区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建立了96个党员服务站,并依托这一网络由专人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组织活动中。在社区建立楼院党小组147个,组织社区离退休职工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对农村外出务工流动党员,采取寄发信函、学习资料、填写活动卡、节假日走访等方式,跟踪教育管理。对流入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就近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有些基层单位还成立流动党员临时支部,每月定期组织流入的党员开展学习活动,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三是定联系时间。对在市内流动的每月联系一次、市外流动的每季度联系一次,对一些外出时间较长的流动党员督促接转组织关系。联系的主要内容为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通报党支部重要活动等,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