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七项要求。 一是要求各企业党委要切实抓好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抓好落实。 二是要认真组织好党务工作者的学习,引导他们全面掌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规范有效地开展企业党建工作。 三是要建立健全企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制度,完善并严格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法。 四是要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同时,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是要明确企业党委工作机构和人员,要重点抓好企业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对党务工作者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并纳入企业管理人员责任考核体系,其待遇和奖惩应与同一层次经营管理人员同等对待。要保证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的党组织活动经费。 六是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以创建“红旗党支部”为载体,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企业”创建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和争先创优等活动,努力形成层层创建、联创共建的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是要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性。要切实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