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 “合”出一片新天地—石嘴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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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 “合”出一片新天地
发布时间:2007-8-31 11:37:38  新闻来源: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去年我家15亩土地全部存入了土地合作社,仅土地收入就有7000多元,我又到平罗县大地铁合金公司打工,每月收入1200元左右,一年的收入是过去的两倍。”春回大地,万象更新。3月14日,记者在平罗县姚伏镇小店子村采访时,村民金占龙高兴地说。据了解,平罗县自2006年以来,全县共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23个,其中乡镇级土地信用合作社1个,村级土地信用合作社22个,共计存贷土地4.5万亩,实现收入97.53万元。
  土地资源丰富 集体经济薄弱
  平罗县土地总面积330多万亩,现有耕地82.18万亩,未利用土地113.49万亩,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农户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二、三产业,将承包地转包转租给他人经营,由此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的稳定;部分外出经商的农户承包地出现了撂荒现象,仅2004年全县就有8000亩土地撂荒;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失修,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而全县大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较少,难以筹集财力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党组织有心办事但无钱办事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守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另一方面,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薄弱,发展现代农业困难重重。如何探索一种新的模式,找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与发展现代农业之间的结合点,有效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平罗县自2006年以来,在姚伏镇小店子村等4个乡镇的多个村开展了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平罗县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规范程序、民主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觉自愿”的原则,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为宗旨,以土地存贷为手段,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目的,接受农户的委托,统一承贷给经营大户或从事农业开发的企业,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新的有效的途径,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繁荣农村经济 推进新农村建设
  黄渠桥镇候家梁村地理位置偏僻,多年来,围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这个问题,村党支部一班人想尽了办法,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效果并不明显。2006年,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后,将集体所有的3300亩荒地承贷给江苏一客商养殖大白鹅,合同期限为30年,当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98万元,以后每年可以为集体增加收入4万元。黄渠桥镇万家营村党支部杜书记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政治问题。过去由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很少甚至无收入,许多想干的事情干不了,影响了村党支部在村民中的威信。通过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力所能及地给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受到村民的欢迎。”
  2005年,平罗县农民自发流转土地两万多亩,由于大部分是口头协议流转,经常发生纠纷,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土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自2006年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后,全县已无撂荒土地,外出经商的农户可放心地将土地存放在土地信用合作社,使愿意种地的农民或种田能手从土信用社贷出更多的土地耕种,从根本上解决了“有地无人耕种和有人无地耕种”的问题,保护了国家基本农田的安全。而且,通过土地信用合作社,有效地聚集起一家一户的土地,实现统一经营,为优势特色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创造了条件。姚伏镇小店子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叶理事长说:“过去一家一户单独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分散,大型机械根本无法施展。通过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1700亩土地几乎连成一片,大型农业机械有了用武之地。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小店子村2006年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后,以吸存的80亩耕地为基础,依托村农机协会集中统一育秧,采取代耕种、代插秧、代收获一条龙服务。2007年吸存土地达1700亩,为银川泽丰种业公司育种,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
  宝丰镇兴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与宁夏宝马化工公司合作,由宝马化工公司出资兴建编织袋厂,兴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出土地,既建厂房,又开垦荒地种植芦竹,宝马化工公司对土地入社的农民进行培训后,农民又可进入编织袋厂和宝马化工公司打工,每年既可为兴胜村创收10万元,又有效地转移了当地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平罗县在发展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和推进现代化农业进程中,注重了通过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妥善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安置问题。据统计,2006年平罗县成立的15个土地信用合作社当年解放出农业劳动力500余人,这些农业劳动力经有关部门联系或培训后,全部外出或就近打工,每人每年至少收入5000元。有效地实现了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
  规范组建程序 发展势头良好
  平罗县在总结2006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法》的要求,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建设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范组建程序,落实扶持政策,县政府为每个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安排启动资金3~5万元,在全县大力推广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而且发展势头良好。黄渠桥镇万家营村今年共存贷土地607亩,其中273亩用于国家“阳光四合一”污水处理工程,50亩由信用合作社刘理事长承包用于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在对农民进行培训后,当地农民又可在花卉苗木基地打工,仅此一项今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2万元。姚伏镇小店子村在去年基础上,将今年吸存农民耕地统一承贷给种植大户经营,预计存地农民将会比上年人均增收3000元,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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