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干部监督 加强作风建设—石嘴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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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干部监督 加强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07-8-31 11:20:33  新闻来源: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田惠丽 李 刚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组织部门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主管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抓好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
  一、切实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关键所在。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干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利用查处的用人方面的典型案例,对广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他们引以为戒。通过加强权力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以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实行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决策责任制及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等,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科学规范和有效制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用人行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违规必追究。三是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把监督有效地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之中,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水平。要建立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工作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机制、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调查核实和组织处理工作机制等,尤其是要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查核力度,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努力提高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水平
  “一把手”是班子的火车头,是核心。由于“一把手”岗位重要、地位特殊,其作风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作风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第一,要不断完善对“一把手”监督的工作机制。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检查落实工作,使广大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调动群众监督“一把手”的积极性。继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完善同级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监督的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达到实时监督的目的。第二,以落实制度为重点,不断提高防范功能。坚持实行述职述廉制度、“一把手”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干部群众专题报告制度,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考核和群众的公开评议。坚持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由纪检监察机关指出“一把手”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坚持实行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议事制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对在一个单位任期达到规定年限或有必要进行交流的“一把手”进行轮岗交流。第三,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强化“一把手”的自律意识。要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及《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为组织选调学习、中心组学习、部门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作为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使各级“一把手”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自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
  三、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同时,也是有效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加强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在近年来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中,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有效的监督作用。但是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仍然是“空白点”,存在着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得力等问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是其作风优劣的“晴雨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出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和精神境界,因此,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的同时,要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升迁、乔迁新居、婚丧嫁娶等“重点活动”,换届选举、逢年过节、出境考察等“重要时期”,宾馆、饭店、歌舞厅、美容院等“重点场所”的监督。二是要健全监督制度,逐步探索完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制度、组织部门现场巡访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干部形象评议制度等监督制度,用制度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三是要扩大监督范围。监督要向家庭、社区延伸,不局限于了解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意见,也要了解其配偶、子女所在单位和社区反映的情况。四是要把握好监督的“度”,不能把监督变成监视和监控,不能以监督为名侵害领导干部的合法隐私权。
  (本文第一作者为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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