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规范试用期满公务员考核工作—石嘴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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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规范试用期满公务员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08-11-14 14:59:28  新闻来源: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近日,石嘴山市结合2007年法检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了考核时间,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完成考核工作;二是明确了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为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履行义务和纪律要求等;三是明确了工作职责,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对试用期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报组织部门审核;四是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的按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的报录用机关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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