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石嘴山市委组织部按照既密切配合、又合理制约的要求,在加强市直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监督关口前移,防止违规用人。为了加强市直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市直部门科级干部实行任前预审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凡具有科级干部任免权限的市直部门,在调整任免科级干部时都必有经过事前沟通、任前预审、任职备案三个程序。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确保程序规范。对科级干部任前预审实行联审制,即在事前沟通时,由市委组织部对科级干部实行宏观管理的科室、干部监督科以及各自分管领导,同时对拟调整任用干部所在单位科级干部的核定职数、使用情况、空缺情况、调整任免人数等情况进行内部相互沟通、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允许调整任免干部。
三是严格任职把关,确保监督到位。在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拟调整任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实行任前预审,对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及任职资格条件的,允许下发任职通知,并准予备案,人事财政部门办理工资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各部门予以纠正。今年以来,共预审市直部门科级干部7批,17人,对2个单位不按程序办理和超职数配备的任免事项进行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