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嘴山市委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和习近平同志来宁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改革创新的决定》。近日,中共石嘴山市委召开了《决定》发布后的第一次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落实“四权”,严把“四关”。
一是落实知情权,把好考察预告关。在实施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时,采取提前一天张贴考察预告的形式,向拟推荐考察人选所在的系统、部门和单位预告考察时间、考察事项;在考察前,公布考察组成员名单,落实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落实参与权,把好资格审查关。在民主推荐环节,改变以往等额推荐的传统做法,采取会议书面民主推荐的方式,按照比拟提拔人选多1-3人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推荐结束后,考察组将推荐情况向县区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由县区或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差额考察对象,填写《组织推荐县处级干部差额考察对象登记表》,交考察组备案。考察组在对差额考察对象的身份、学历、任职年限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差额考察对象名单。在考察谈话环节,由谈话人在公布的差额考察对象中署名推荐拟任人选,与会议书面推荐相互印证,一方面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另一方面增强了谈话人的责任感和推荐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落实选择权,把好投票表决关。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票决办法(试行)》的规定,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市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项,均实行票决,并当场计票,当场宣布票决结果,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四是落实监督权,把好民意调查关。改变以往拟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只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内部公示的做法,将所有拟提拔和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全部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全面掌握考察对象“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和“三德”等方面的情况,在干部考察中,抽取了部分知情的“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和考察对象居住地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民意调查,把了解民意和尊重民意有机统一起来,切实保障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