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嘴山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改革创新的决定》要求,石嘴山市把差额推荐、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引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
一是实行差额推荐。会议推荐时,在县区领导干部大会、部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或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范围内,根据任职资格条件,按照多于拟任人数1-3人的进行差额推荐。
二是实行差额提名。推荐结束后,考察组长向县区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推荐情况。县区或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在推荐得票相对集中的被推荐对象中研究提出差额考察对象。考察组对差额考察对象的身份、学历、任职年限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后,发布差额考察对象预告,公布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三是实行差额考察。差额考察对象确定后,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延伸考察、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差额考察对象综合素质、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个别谈话时,由谈话人在差额考察对象中再次署名推荐拟任人选,与会议书面推荐相互印证,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四是实行差额酝酿。考察结束后,由市委书记召集副书记和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对比,共同酝酿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