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直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规范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市直部门科级干部实行任前预审的通知》,明确了凡具有科级干部任免权限的市直部门,在调整任免科级干部前必须实行预审,重点就预审的程序提出了规范的要求。 一是事前沟通。要求各部门拟调整任免科级干部时,要事先与市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沟通,市委组织部重点对该部门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提拔或交流干部,是否按规定的职务级别配备干部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二是任前预审。各部门在履行完民主推荐测评、组织考察、个别酝酿、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后,将拟调整任免意见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任前预审。市委组织部重点审核提拔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民主推荐得票是否超过半数并且排位靠前,考察人选的确定是否通过集体研究,考察工作是否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结果是否得到正确的运用等。 三是任职备案。各部门在正式任职通知下发后,市委组织部将对符合规定的任免干部准予备案,人事、财政部门办理工资手续。对未经预审作出的任免决定,市委组织部一律不予认可,人事、财政部门不得为相关人员办理工资手续。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科级干部调整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