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调训工作管理,避免重复培训、多头调训等现象的发生,不断推进干部调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近日,市委组织部专门出台了《干部调训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了干部调训的内容。把按照市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和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选调干部参加学习培训以及实践锻炼全部纳入调训管理。具体包括四个层次的内容: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调我市干部参加上级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调我市干部到自治区内外挂职锻炼;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市委选派干部到市内外挂职锻炼或参与全市重点工作。 二是明确了干部调训方式。市委组织部根据调训要求及干部参加培训和实践锻炼的情况,采取点名调训、单位推荐等方式抽调干部参加相关培训或实践锻炼。 三是强调了调训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自觉维护干部调训工作的严肃性,对已经确定的调训人员不得随意取消和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训人员调训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各县区、各单位原则上不得给本人安排工作任务。除组织部门安排的调训外,各县区、各部门在选派县处级干部参加其他培训或挂职锻炼时,要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的意见并向市委组织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