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1”文件及《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颁布以来,石嘴山市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县处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市、县、乡党委换届的有关规定,市委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加大了干部调整交流力度,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区党委领导班子,使县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由换届前的44.5岁,降低到 41.2岁,降低了3.3岁,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增加了6名,各县区党委班子中均配备了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同时,对市直部门中在同一部门、同一个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2004年以来,结合县区换届和党政机构改革,共交流处级干部188人。通过调整交流,丰富了干部工作阅历,拓宽了工作视野,激发了工作热情与活力。 二是努力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认真总结2002年以来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外地一些好的做法和吸收承担的中组部有关干部考核课题研究的成果,于2006年初,对全市76个处级领导班子、37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再一次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中把民主测评由过去的档差选择改为分项打分,并设置了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广泛性及实效性。在县区换届考察中,根据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察评价试行办法》的精神,通过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及延伸考察范围等方法和手段,运用多种综合评价方式,从更多方面更加全面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增强了干部考核的科学性。 三是积极推行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自1996年率先开展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以来,市委先后6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并于2005年9月首次面向全国、全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此次公开选拔共有314人报名,其中区内市外28人、外省12人。通过笔试、面试及考察,共有8人走上处级领导岗位。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经过一年的试用,均成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为县处级领导班子增添了活力。积极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参加自治区的公开选拔,2003年以来,共有158人参加了由自治区组织的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副厅级领导干部。目前,全市又有55名干部报名参加即将进行的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考试。2004年以来,结合机构改革,对市财政局、商务局等8个部门推行竞争上岗,共有114名干部参加了41个职位的竞争。 四是大力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建设。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编印了《干部工作常用法规汇编》和《干部工作常用文件汇编》,其中《干部工作常用法规汇编》共收录选编了法律21个、章程12个、条件及规定11个,《干部工作常用文件汇编》共收录或引用中央、自治区和市上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性文件69个。这两本工具用书为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了解掌握上级有关干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供了便利,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