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石嘴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明确职责,完善反腐败工作体系。年初及时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确定工作重点,层层签订《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责任书》,明确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业务工作、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同时,对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及完成时限,将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今后反腐败工作的长期主要任务来抓,确保《实施纲要》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围绕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纠风办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公路“三乱”、拆迁补偿中损害群众利益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治理力度,使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较好保护。各县区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干部作风建设、弱势群体保护、涉农收费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创新载体,拓宽反腐倡廉工作领域。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中,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在县处级轮训班和青干班教学培训中增加反腐倡廉内容,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县区、各单位紧紧围绕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的先进性”主题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通过召开专题党课、传唱廉政歌曲、悬挂廉政公益广告牌、参加党章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四是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 “一把手”权利运行的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项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以及《石嘴山市干部作风四项规定》,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组织部长谈话制度》,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和存在违规行为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谈话。认真做好举报电话的受理和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肃认真调查核实每件举报线索,对实名举报的,采取适当方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强对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重申了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