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嘴山市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紧紧围绕组织工作中心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工作程序,案件办结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狠抓信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全市组织部门在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都按要求配备了专(兼)职干部负责监督信访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条例、法规知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认识和信访工作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公道正派,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出台了组织部长接访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阅批来信制度、首问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等,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接待、收信登记、送阅审批、转办催办工作程序,确保了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逐件都能得到圆满解决。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对来电、来信反映的情况严格按程序、政策办理,做到不推、不压、不拖、不出错。属于组织部门直接办理的案件,责成相关人员做到早介入、早调处,属于其他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及时转给相关部门,做到分类调查、归口办理。在此基础上,注重与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了干部监督及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了快速反应、合力调处的工作格局,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四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在日常受理举报工作中,做到热情受理群众举报,严格执行有关程序,注重办理质量和办结时限。对我部直接办理的信访件,一般在15日内办结。对转交其它部门、单位办理的举报件,认真分类整理,填写转办通知单转有关部门办理,一般在20日内办结,并要求书面报告办理结果,逾期不能办结的,必须及时向我部说明原因。对实名举报的,做到及时把调查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五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工作创新。把信访工作与组织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处理来信来访推进组织工作。定期对来信来访情况进行集中整理,分类统计汇总,查找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创新组织工作的具体措施。注重把有关信访举报核查成果运用于监督、评价、使用干部过程中,做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努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