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制定信访监督暂行办法加大信访举报监督力度—石嘴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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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制定信访监督暂行办法加大信访举报监督力度
发布时间:2006-7-14 11:23:20  新闻来源: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为了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有效解决信访举报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有轻微违纪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依据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条规,石嘴山市制定了《石嘴山市纪委监察局信访监督暂行办法》。
  该《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规定了信访监督的对象和范围。在群众信访举报中,凡涉及到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遵守党纪、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和生活作风、用人失察失误、维护群众利益、廉洁自律等十个方面违纪违规问题时,进行信访监督。二是信访监督的主要方式。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有轻微违纪问题,线索较具体、便于当面陈述清楚的进行廉洁谈话;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落实政策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浪费和损失等,事实清楚,不做党纪处理的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有轻微违纪问题,线索不具体,可摘录主要问题的由纪委信访室向本人(或所在党组织)发信访通知书,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县区和市直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问题,转交县区纪委及派驻纪检组核实,要求上报结果,以达到信访监督的目的;反映拟提拔领导干部的问题,纪委信访室会同组织部门及时进行拟任前调查核实,发挥信访监督作用。三是信访监督的审批程序。对上级机关交办并要求进行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的,直接呈分管领导审批。市纪委监察局受理的,由信访室筛选,拟提出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按领导批示办理。四是信访监督的管理。信访谈话的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属于直查快办的信访问题,按领导批示进行。发信访通知书,要求被反映干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书面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审签后由信访室呈报分管领导阅示。另外,该办法还要求被反映领导干部如实回答问题,否则,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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