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平罗县委、大武口区委、惠农区委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重点查看了干部任免文件、常委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研究材料、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记录、审计结果报告,纪委、组织部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记录、上级转办记录和办理结果,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请销假原始报告单等基础材料。通过查看原始资料,重点检查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5+1”文件方面,是否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是否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在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面,是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项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是否严格防止领导干部“走读”和日常上下班公车接送(集体乘座通勤车的除外),是否认真办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是否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作用,是否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到科学运用和认真处理。同时,督查组还听取了各县区纪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上的意见建议。查看相关资料后,督查组当面向各县区反馈了督查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