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严格要求遵守“四大纪律” —石嘴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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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严格要求遵守“四大纪律”
发布时间:2006-3-27 15:10:43  新闻来源: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为了加强党的纪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日,石嘴山市制定了“四大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并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加强督促检查。
  一、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参加或支持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绝不允许阳奉阴违、各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公开发表和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于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虚假信息、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恶意中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煽动、组织、策化、参与集体上访的;蓄意扩大事态,激化民族、宗教和其他矛盾,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一经发现,是领导干部的先行停职,是一般干部职工的先行待岗,后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理。
  二、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绝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职责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要按时报告,凡未及时报告,贻误工作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经济工作纪律。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利用其职权和影响,牟取非法利益。
  四、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要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对于群众中出现的对党和政府的一些重大工作部署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有疑惑或不理解时,要注意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解释,及时疏导,化解疑虑,力戒简单生硬。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凡对群众来信来访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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