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直是福建省教育比较发达的城市。1949年秋,计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共89所。如将以后划归厦门管辖的区县算入,1950年,全市有学校214所,在校生30369人。当年招生14322人,毕业2364人,有教职工1940人。 厦门解放后的55年,教育事业伴随着共和国的前进步伐,经过了曲折发展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一面鼓励、支持原有学校继续办学,一面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各个学校的不同情况,采取接管、维持、改造的方针,边整顿边发展。同时在学校普遍建立共产党组织,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办学质量。至1956年底,除集美学校和岛内少数小学、幼儿园外,本市所有学校全部公立。在台海两岸严重对峙的形势下,处于海防最前线的厦门,教育仍有着新的发展,1965年,全市有学校(含半工半读学校、耕读小学、简易小学)共1166所,是1950年的5.54倍;在校生151036人,是1950年的4.4倍;教职工9144人,是1950年的4.7l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厦门教育事业总体上受到极大摧残,高校紧缩规模,中专一度全部停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被严重破坏,广大教师横遭迫害和打击,一代人在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上受到无可弥补的损失。当然,在这段时间内,也新办了一些中小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学校布局的空白和解决了中小学生就近入学的问题。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大力拨乱反正,尽快地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理顺管理体制,继续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厦门设置经济特区以来,经济的发展和财政力量的增强,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而教育的发展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厦门教育事业进入了改革和持续发展的时期。 20多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坚持“科教兴市”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1993年,提出把厦门办成“教育之城”的构想,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制定出《厦门教育之城规划》。《规划》中提出“教育之城”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导方针,从现在起到2020年,逐步建立适应厦门经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中国特色和厦门地域特色,社会办教育,人人受教育,每个年龄段都可接受教育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形式多样、设备先进的现代化、国际化教育体系,使人口总体文化素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又有若干代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窗口”学校。《规划》成为厦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经过8年努力,厦门教育的整体水平处于福建省的领先地位,在全国产生一定的影响。2001年,厦门市委又作出建设“三城”(教育之城、科技之城、艺术之城)的战略构想。市教育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了《海湾型城市建设中的厦门教育之城规划》,提出在高平台上实现教育发展的新跨越,把厦门建设成为资源密集、辐射力强、特色显著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教育中心城市,发挥其在福建省乃至周边地区的教育龙头地位。 20多年来,厦门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设置经济特区之初的1983年,厦门市有全日制学校641所;在校生161525人,比1965年增加36.9%;教职工14979人,比1965年增加1.64倍;当年招生48834人,毕业39588人。1995年,有学校819所,是1983年的1.28倍;在校生264929人,是1983年的1.64倍;教职工20477人,是1983年的1.37倍,当年招生84746人,毕业71080人。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各级各类教育普遍进行结构、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四大块教育更加协调发展,形成了良性运行机制的格局。2000年有学校912所,比1995年增加8.2%;在校生319575人,比1995年增加14.6%;教职工26018人,比1995年增加20.1%;当年招生84447人,毕业生78787人。2004年,有各级各类学校976所,比2000年增加7.02%;在校生404723人,比2000年增加26.64%;教职工32104人,比2000年增加23.39%;当年招生120882人,毕业97340人。 2004年,以户籍人口135万计算,每万人口中普通高校学生数453人(包括学历文凭考试为555人);普通高中269人,中职225人,各类高中494人;初中609人;小学1086人。均列全省前茅。
一、“重中之重”的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它一直是厦门整体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事业发展最快,改革力度最大的教育领域。 (一)普及程度 从解放初期到进入21世纪的各阶段的教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厦门市25岁以上的居民,有20.32%的文盲半文盲、29.81%的小学文化程度、25.22%的初中文化程度。由此可见,“文革”前厦门市小学、初中的“普及”程度较低。因此,1987年厦门市贯彻《义务教育法》,提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过9年努力,于1996年全市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接着,加大普及高中教育力度,于2000年基本实现高中阶段教育,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达到95%,并提出2005年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初中毕业生100%录入各类高中学习。 (二)发展规模 1950年,全市有基础教育学校208所,其中中学12所,小学192所,幼儿园2所;在校生30000余人,教职工不足1500人;1965年,有学校1100所,其中中学19所,小学947所(含有大量的耕读小学、简易小学),幼儿园134所(众多的是厂办、队办简易幼儿园),在校生130000人,教职工7000余人。 1983年,有学校602所,其中中学36所(完中19所、初中17所,市属14所、杏林区l所、郊区7所、同安县14所),小学337所(市属3所、开元区17所、思明区13所、鼓区4所、杏林区13所、郊区75所、同安212所,重点小学8所、中心小学28所),幼儿园228所(教育部门举办的2l所,其他部门自办的207所);在校生146642人,其中中学754个班37165人(女生15277人,初中29021人、高中8144人),小学2690个班92873人,幼儿园440个班16534人;教职工9921人,其中中学3837人(专任教师2402人),小学5297人(专任教师4154人),幼儿园765人。 1995年,有学校774所,其中中学53所,小学355所,幼儿园362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生228096人,其中中学55031人,小学135028人,幼儿园37736人,特教学生301人;教职工12578人,其中中学4703人,小学5898人,幼儿园1915人,特教教师62人。 2000年,有学校878所,其中中学56所(高中27所、初中29所),分别是市属中学20所,同安区27所,集美区4所,杏林区3所,海沧投资区2所;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同安一中为一级达标学校;小学372所,分别是市属4所,鼓浪屿区4所,思明区1l所,开元区36所,杏林区40所,集美区30所,湖里区24所,同安区223所;幼儿园445所(教育部门办的93所)。在校生270739人,其中中学1907个班89454人(高中503个班24435人);小学4128个班144476人;幼儿园1271个班36297人。教职工17709人,其中中学6951人(专任教师5556人,高级职称320人,中级职称948人);小学7677人(专任教师7095人);幼儿园2880人;特殊教育学校210人。 2004年,有学校918所,其中中学70所(高中34所、初中36所),经过管理体制改革,市属中学减少为13所(高中10所、初中3所),其余是思明区ll所,湖里区6所,海沧区5所,翔安区13所,同安区15所,集美区7所,增加了科技中学、舫山中学(改名为翔安第一中学)两所一级达标校;小学375所,分别是市属1所,思明区55所,湖里区39所,海沧区28所,翔安区105所,集美区40所,同安区107所;幼儿园469所。在校生309931人,其中中学118503人(高中36280人,初中82223人);小学146618人;幼儿园44496人;特殊教育学校404人。教职工21561人,其中中学8863人,小学8952人,幼儿园3638人,特教108人。 (三)体制改革 主要表现几个方面:一是办学体制。民国期间,厦门的民办教育十分火热,有四分之三的中小学校,或是私人、社团、宗族、华侨创办,或有民间资本介入。解放后,直至1956年学校基本公立之后,民办教育的热情依然很高,新办了一些民(侨)办中小学、幼儿园,比如在50年代中后期,由缅甸华侨创办的灌口中学,印尼归侨创办的华侨中学、华侨幼儿园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各界大力弘扬陈嘉庚先生“捐资兴学”精神,在继续强化办学主体——政府责任的同时,社会民间资本的大量进入和一大批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兴办与壮大,推动了厦门市基础教育办学主体的多元化。 二是管理体制。长期以来,基础教育学校分级管理存在着弊端,岛内中学均为市管,相当部分小学、幼儿园亦属市管;岛外少数中学市管,绝大多数中学与全部小学、幼儿园均为区管。这种管理造成城乡基础教育的不均衡发展和农村中小学基础薄弱。 2003年,市政府决定将23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下放区管,基本上理顺了基础教育学校的管理体制。 三是投融资体制。多年来,各级政府一直是基础教育的投资主体,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确保了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市政府在继续加大基础教育投人的同时,积极开拓经费渠道,比如吸引海内外民间资本投资或捐资办学,一批优质高中扩校实行“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学校还本”的办法,等等,这些方式旨在运用市场规律和教育规律发展教育。 (四)教学改革 全市各中小学校一贯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首先,坚持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位,从上个世纪50年代的对敌斗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劳动教育,到60年代的学雷锋教育、艰苦朴素教育,到80年代、90年代以及新世纪的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国家主权教育、国家统一教育等,都较注意德育内容和形式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地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其次,始终抓住教学质量这根学校教育的生命线,使中小学教学质量一直处于福建省的领先地位。小学毕业生的“四率”,初中毕业生中考的优秀率,高中会考的优秀、合格率均居全省前列;高考录取率连续5年名列全省第一,2004年达到90%以上,超过全省的30多个百分点。 第三,扎实有效地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新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工作。厦门市在1999年成为福建省最早进行创新教育实验的区域;2001年率先在全省进行课程改革,是全国38个课改实验区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17个最早推行中考改革的城市;广大中小学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在“九五”、“十五”期间申报市级立项科研课题200多项,以课题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培训教育骨干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在内容和形式进行创新,其中校园心理剧获得中央文明办颁发的思想道德教育创新案例二等奖。 第四,更新教育理念,学习先进理论,在课堂教学的内容、方式、方法、手段上进行改革和创新,涌现出一批在全省颇具影响的成果。
二、颇具竞争力的中等职业教育
解放初期的厦门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是陈嘉庚先生创办的集美学校内的职业技术学校。1950年有集美水产航海学校、集美商业职业学校、省立医院附设护士学校、怀德幼稚师范学校、厦门师范学校等5所中专学校,在校学生390人,教职工68人,当年招生121人,毕业49人。1952年,有福建财经学校、福建轻工业学校、集美水产学校、福建工艺美术学校、厦门师范学校、厦门卫生学校、集美航海学校等7所中专学校,在校生2816人,教职工536人,当年招生987人,毕业405人。1966年秋,各校停止招生,1970年全部停办,1972年后陆续复办。1978年,有福建轻工业学校、福建化工学校、福建财经学校、集美航海学校、福建水产学校、福建工艺美术学校、厦门师范学校、厦门卫生学校等9所中专学校,在校学生4474人,教职工1013人,当年招生1933人,毕业585人。从1978年12月以后,为适应建设需要,一些中专升格为大学、大专,一些中专增设了大专班。 1980年以后,厦门市率先在全省进行高中教育结构改革,创办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给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1981年,厦门率先在全省创办鹭江职业大学,并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职业性特色,逐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包括职业高校、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专、职业中学以及普通高中兼办职业高中班等多形式多门类多专业的职业教育网络。 1983年,全市有中等职业学校26所,其中省属中专学校5所(集美轻工业学校、集美水产学校、福建化工学校、集美财经学校、福建工艺美术学校),市属中专学校4所(厦门师范学校、厦门商业学校、厦门卫生学校、厦门艺术学校),职业中学(主要是普通中学附设职高)16所,技工学校1所;在校生7252人,其中中专生3544人,职高生2642人,技校生1066人;教职工1393人,其中中专校996人,职高校126人,技校271人。 1995年,有中等职业学校26所。其中省属中专由5所减为4所(集美财经学校升格为集美财政专科学校),市属中专7所(新增工业学校、体育中专、音乐学校,艺术学校易名为戏剧舞蹈学校);共有在校学生7653人;教职工1237人,其中专任教师656人,高级讲师77人,讲师281人;当年招生2062人,毕业1926人。职业中学12所,其中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一所(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省重点职业高中2所(电子职业中专学校、交通职业中专学校),另有9所中学兼办职业高中班;共设88个专业、189个班,有8314名在校学生;教职工913人,其中专任教师511人。还有技工学校3所。1995年中等职业学校(中专、中技、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占全市中招总数67.7%。1980年至1995年,是厦门中等职业教育的辉煌期,时称“北看大连,南看厦门”。15年间,共培养了毕业生50144人,其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19645人,技工学校7313人,普通中专23186人。1991年厦门市人民政府被国家教委等5个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职业教育被称为厦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一大支柱。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经济形势、就业形势的变化,以及人们择业观念的改变,厦门的职业教育与全国一样,遭受冷落,一度走人低谷。进人21世纪,尤其是2002年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和2004年国家七部委联合召开全国职教会议以来,职业教育出现了复苏,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出现新的发展态势。2000年,全市有中等职业学校31所,其中中专学校12所(在1995年基础上增加海峡工贸学校);职业中学(中专)16所,市属9所分别为电子职校、旅游职校、交通职校、财经职校、女子职校,还有五中、禾山中学、湖里中学、杏林中学的职高,杏林区属3所,同安区属4所;技工学校3所。在校生23990人,其中中专12604人,职高8890人,技校2496人。教职工2639人,其中中专学校1396人,职业高中(中专)1073人,技工学校197人。中专学校教师具有副高职称130人,中级职称298人。 2004年,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机构)48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36所,分别是:戏曲舞蹈学校、卫生学校、体育学校、商业学校、音乐学校、旅游职校、财经职校、交通职校、女子职校、逸仙职校、城建职校、朗纳职校、中华会计函校、思明成人中专、演艺职校、海峡工贸学校、东孚中学、工业学校、湖里中学、电子职校、化工学校、轻工业学校、杏林中学、兴才职校、精英保安职校、集美达职校、集美职校、杏林职教中心、集美职教中心、中华职校、杏林成人中专、同安区职教中心、同安育才职校、同安职校、第二卫生职校、马巷中学,其他机构9所,技工学校3所;在校生33702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28922人,其他机构1466人,技校3334人;教职工2129人,其中中职1893人,技校236人;专任教师1359人,其中正高职称2人,副高职称173人,中级职称490人。 厦门市中等职业教育致力于改革,改革主要从5个方面进行。一是结构调整,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将高中阶段教育的普职比由上个世纪90年代最高的3.5:6.5调整为6:4,既发展了普通高中教育,为高等教育输送了生源,又发展了中职教育,为社会提供了较高素质的劳动者。二是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经过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集美区3所中职学校合并做大,成为区职业中心校;工业学校撤校并人集美大学,女子职校、财经职校停办;水产学校升格为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迁往翔安发展。三是紧紧围绕特区建设的需要,着力专业调整和改革,设置急需的专业,加强短线专业建设,紧缩长线专业,调整专业发展方向,建设了一批拳头专业,在全省具有一定的辐射力。四是加大招生制度改革和毕业生录用力度,使中职生源得到保障,毕业生当年录用率均达到90%以上。五是进行了校企联办、集团化改革尝试,以及学分制、选修制、弹性学制、酒店式管理、师资校本培训、学生企业实习、教师企业学习等教学改革。
三、领先地位的高等教育
新中国成立初期,厦门只有一所大学——厦门大学,这是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1958年前后,厦门先后创办了厦门师范学院、厦门医学院、厦门工学院;还在原为中专的几所学校增办大学部或改为大专的院校,如集美轻工业学校一度增办大学部,集美航海学校一度改为大专,在集美水产学校的基础上创办集美水产专科学校,厦门工艺美术学校改为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厦门大学“一校独秀”的状况才得到改变。但是,由于这些学校均系匆促上马,不具备高校的办学条件,加上后来国家处于国民经济困难时期,所以又都匆促下马或合并。厦门师范学院并人漳州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厦门医学院并人泉州的华侨大学医疗系;厦门工学院停办;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仍恢复为中专,改称福建工艺美术学校;只有集美水产专科学院延续到1970年停办。 “文革”期间,高等教育受到摧残。厦门大学虽然得以保留,但下放给福建省管理,规模缩小,停止招生5年后才招收“工农兵学员”。到1972年,上海水产学院迁至集美,称厦门水产学院。福建师院(后改称福建师大)一度迁入本市办学,部分专业并入厦大,一批教师调入厦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厦门的高等教育才得到稳定持续的发展。1978年在福建体育学校的基础上,在集美复办了福建体育学院;1979年根据国务院决定,恢复上海水产学院,原来的厦门水产学院一部分专业的师生迁回上海,厦门水产学院仍继续在集美办学;1978年12月,集美航海学校由中专改为大专,名为集美航海专科学校,1989年又升格为大学本科,定名为集美航海学院;1985年在原来集美财经学校的基础上,扩办为大专,改名为集美财经专科学校;1979年4月,在1975年创办的厦门师范学校的基础上,扩办为大专,定名为厦门师范专科学校,1980年改名为集美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厦门市政府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发展对建设人才的需求,创办了一所高等职业学校鹭江职业大学,鹭江职业大学于2004年并人正在创办的厦门理工学院,并将迁入集美——杏林湾文教区;1993年,又试办民办高校华厦学院,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现已有10余所民办高校陆续创办。 55年来,尤其是近20多年,是厦门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面貌变化巨大的时期。厦门的高等教育在全省高等教育最有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 (一)发展规模 1950年,只有一所全日制高校(厦门大学);1965年,全日制高校2所(增加一所集美水专),在校生3000余人;1983年,全日制高校6所,在校生7432人,教职工3526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87人;2000年,有全日制高校3所(因厦门水院、集美航院、福建体院、集美财专、集美师专合并为集美大学),在校生24846人(其中本科生18882人、研究生2730人),教职工5670人(其中教授237人、副教授764人),当年毕业4908人,当年招生7668人;2004年,有全日制高校10所(其中民办高校3所、独立二级学院2所),在校生61090人(其中本科生39038人、研究生10318人),教职工8414人(其中正高811人、副高1679人),当年毕业9653人,当年招生22626人。 (二)教育体制 1994年,原国家教委与厦门市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厦门大学,成为我国高教体制改革的一个范例;这一年,在国务院的推动下,福建省政府、交通部、农业部、厦门市政府联办集美大学,航海学院、水产学院、体育学院、财政专科学校、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于1999年实现了实质性合并,并于2001年通过合格评估;自民办华厦职业学院创办后,尤其是《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厦门兴起一股民办高校创办热潮,民办高校成为厦门市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学校布局 厦门正逐步形成3个以高校为主体的文教区:一是厦门黄厝文教区,已有厦门大学、国家会计学院、华厦学院、鹭江职业大学(已改为厦门理工学院,将迁至集美文教区)、软件学院在此办学;二是集美——杏林湾文教区,设计面积31平方公里(含水面),正在进行建设的有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还将有厦门医高专、厦大、集大的新校区等六七所高校落户;三是翔安文教区,民办华天学院、民办南洋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已有到此落户的意向,并正着手前期工作。 (四)主要高校 目前,厦门市有部属高校2所: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独立二级学院)。厦大是惟一地处福建省和经济特区的国家教育部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厦大现有2个校区(厦门校区即校本部、2003年落成的漳州校区),校舍2308399平方米(其中学校产权2100048平方米);在校生28398人(一、二年级学生在漳州校区,12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0286人,本科生17847人,专科生265人;当年毕业4838人,招生8918人;教职工4489人。其中专任教师1897人,科研人员371人,正高职称644人,副高职称881人;有蔡启瑞、田昭武、张乾二、黄本立、万惠霖、赵玉芬、林鹏、郑兰荪、唐崇惕等9名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厦大校友众多,人才辈出,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曾任解放后的首任校长,著名数学家陈景润是解放初期的毕业生。 省属高校3所:集美大学、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独立二级学院)、厦门海洋职业学院。集美大学现有校舍582915平方米;在校生17722人,其中研究生32人,本科生15344人,专科生2346人;当年毕业3392人,招生5658人;教职工2364人,其中专任教师1133人,正高职称105人,副高506人。 市属普通高校6所,其中公办3所,为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筹),另有厦门教育学院、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厦门职工大学等3所成人高校合并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民办3所,为华厦职业学院、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演艺职业学院。在校生7517人;教职工2961人,其中专任教师459人,副高职称以上212人。另有民办高校7所,为学历文凭考试,分别是:南洋专修学院、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兴才职业学院、康桥职业学院、远东职业学院、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会展职业学院,在校生13820人。
四、蓬勃发展的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即指通过业余、脱产或半脱产的途径对成人实施教育,含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解放后的厦门,成人教育的类别有职工教育、干部教育、农民教育、市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级别有成人初等学校、成人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技术培训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主要承担学历教育;还有一些成人教育机构,承担提高成人素质的非学历教育。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尤其是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和进入2l世纪,成人教育出现两个发展势头,一是与职业教育的融合,注重各类成人的技术培训和下岗工人的上岗、转岗,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再就业培训;二是向社区教育延伸,旨在活跃社区文化、提高社区品位、建设学习型社会。 (一)成人教育类别 职工教育,主要是扫除文盲教育和城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它为提高广大职工的文化程度、政治觉悟、技术能力,以及培养生产骨干和企业管理人员、输送干部起了很大作用。干部教育,厦门从解放初期就有干部教育机构,除“文革”期间外,干部教育从未间断,主要是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及学校教职工进行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的教育。农民教育,即通过扫盲和初等教育,农业中学和半农半读教育,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函授、广播教育等手段和途径,对构成生产力因素的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行业的成人农民进行教育。市民教育则是通过扫盲和初等教育,以及业余中学、中专、大专的学习提高成人市民的文化程度。社会教育主要是满足不同类型市民的需求和有关单位(部门)的需要,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学校(教育机构)进行的教育和培训。 (二)成人教育学校 1983年,全市有成人高校2所(80年代初期创办的广播电视大学、60年代初期创办的职工业余大学),教学班62个,学员2845人,教职工均为兼职;教师进修学校7所,在校学员199人,教职工139人(其中专任教师100人);另有一批由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和社团兴办的业余中小学,共达298个班,学员13830人,其中扫盲8个班322人,高小36个班1886人,初中111个班4908人,初中文化补课45个班2121人,高中53个班2547人,单科学习班38个班1723人,大专7个班323人。 1995年,有成人高校3所(比1983年增加教育学院1所,教育学院由市教师进修学校升格为进修学院,再升格而来),在校生427人,教职工200人(其中专任教师119人);成人中专6所,在校生1636人,教职工134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成人中学lO所,在校生8265人,专任教师14人,兼职教师458人,开设小学班与扫盲班;成人技术培训学校349所,在校生27247人(其中长班6797人,短期20450人),教职工125人,兼任教师809人。 2000年,有成人高校3所,另有全日制高校的函授部、夜大学、脱产班7家,在校生共10254人,教职工324人(其中专任教师179人,副高职称以上44人);成人中专17所,在校生3849人,教职工267人(其中专任教师166人),兼任教师199人;成人中学6所,在校生288人,教职工20人,兼任教师22人;成人初等学校127所,在校生1855人,兼任教师139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357人,在校生54694人(其中长班3573人,短班51121人),教职工635人(其中专任教师353人),兼任教师991人。 2004年,有成人高校3所,另有厦大、集大、理工学院开办的函授、业余、脱产班,在校生共14962人,教职工307人(其中专任教师160人,副高职称以上61人);成人中学2所,注册生42人,教职工4人;成人小学26所,注册生317人,兼职教师42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340所,注册生96860人,教职工1456人(其中专任教师704人),校外教师1391人。
五、稳定高质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办好学校、发展教育、培养人才、提高国民素质的关键因素。55年来,厦门市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经济政治地位,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创设教师发展平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而建设了一支宏大的、稳定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一)教师队伍的数量与素质 1950年,全市有教职工1940人;1965年,教职工9144人,比1950年增加4.7l倍;1983年,教职工14979人,比1965年增加63.81%,其中专任教师10350人;1995年,教职工20477人,比1983年增加36.70%,其中专任教师14582人,比增40.89%;2000年,教职工26018人,比1995年增加27.06%,其中专任教师18980人,比增30.16%;2004年,有教职工33872人,比2000年增加30.19%,其中专任教师24000人,比增26.49%。 在数量增加的同时,教师的结构与素质也不断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提高。1983年为:小学51.87%,初中79.41%,高中68.49%。1995年为:小学90.23%(其中大专学历12.8%),初中95.9l%(其中本科学历25.04%),高中79.15%。2000年为:小学96.08%(其中大专学历30.33%,本科学历1.42%),初中98.09%(其中本科学历29.14%),高中77.01%。2004年为:小学99.23%(其中大专学历57.02%,本科学历6.82%),初中98.89%(其中本科学历57.20%,研究生学历O.80%),高中88.6%(其中研究生学历1.68%)。 二是专业技术职称呈现高层次。198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始评职称。1995年,中学教师中高级教师占5.73%,一级教师占21.10%;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占16.44%,一级教师占38.28%。2000年,中学高级教师占10.57%,一级教师占38.69%;小学高级教师占21.55%,一级教师占43.76%。2004年,中学高级教师占13.83%,一级教师占36.15%,小学高级教师占26.18%,一级教师占51.45%。随着职称申报的放开和职称评聘分开,高级教师的比例将会有新的提高。 三是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1995年,中学教师30岁以下占61.42%,31。40岁占15.59%,4l一50岁占11.83%,50岁以上占11.16%;小学教师30岁以下占39.44%,31—40岁占18.32%,41~50岁占26.89%,50岁以上占12.23%。2000年,中学教师30岁以下占57.16%,31—40岁占29.19%,41—50岁占6.97%,50岁以上占6.65%;小学教师30岁以下占48.7l%,3l。40岁占19.13%,41。50岁占18.01%,50岁以上占14.09%。2004年,中学教师30岁以下占36.27%,31—40岁占45.94%,4l~50岁占12.18%,50岁以上占5.2l%。 (二)教师的待遇 厦门解放后,教师薪水实行实物工资制,按米价发给货币工薪,教师一般每月领到300市斤,最高500市斤(大学教授),当时每月70~80市斤米可维持四口之家。1950年8月实行工资制,中小学教师月工资最高80多元,最低30元,一般50多元。从1952年下半年起,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教职工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任用制,由政府按照国家干部管理办法统一调配管理,享受国家干部的福利待遇。1956年、1963年两次较大面积调资。“文革”期间也曾进行小范围调资,绝大多数的教师晋升一级工资,少数晋升了两级。1980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行班主任津贴。1980年统计,市属中学教师平均月工资67.54元,小学58.26元。1984年又全面调资一次,晋升一级,1985年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行教龄津贴,1989年6月统计,市属中学教师平均月工资126.82元,市属小学110.20元,全市中小学公办教师平均工资102.99元。1993年工资改革,教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工资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教师平均工资有了较大提高,据统计市属中小学教职工平均月工资1124.73元,专任教师可达1200元左右。 厦门市委、市政府一向重视教师生活待遇,1994年12月颁布的,以后又修订的《厦门市实施(教师法)规定》作出若干提高教师生活待遇的举措。教师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及厦门规定的各行业统一的待遇之外,还享有市政府为教师专设的各种津贴。 如1993年起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在厦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中小学特级教师每月津贴,中小学班主任津贴。1994年,规定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龄津贴翻一番。此外,还规定,凡教龄男满30年,女满20年,且又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教师退休时发给100%的标准工资,给终身从教的中小学退休教师发放终身从教荣誉津贴。 市政府还从解决住房问题来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就市属学校的情况看,1981年至1992年,共兴建教职工住宅1700多套,面积10万平方米;本市各系统、房管部门按侨务政策等规定先后为1200多户教职工解决住房;提供买房的优惠条件,教师购买住房时,一方为教师的按房价的80%优惠,双方均为教师的按房价的70%优惠,如1995年房改时,一方为教师的每平方米为1000元,双方均为教师的每平方米为750元(75%产权)。通过多方努力,教师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由1990年的6.7平方米提高到1995年的9.94平方米,教职工中原有的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的住房困难基本上得到解决。 90年代后期和进入21世纪,随着人事制度、工资制度等改革,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进一步得以提高。除了基本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资)以外,先后设置岗位补贴、结构工资、校园工资、绩效奖、综合补贴等。2004年,中学高级教师的工资在3000~3500元之间,中学一级教师(含小学高级教师)工资在2500—3000元之间;还实行了绩效奖,以学校工资总额的37%,按照岗位和工作成绩给教师以奖励,最低者不少于每月500元:同时,对退休教师给予每年4000元的生活津贴。 总之,市委、市政府尊师重教,提高教师生活待遇的各种举措,对建设一支稳定、高质量的教师队伍起了重要的作用。
六、方兴未艾的教育科研
教育科研是人们运用科学的方法,探求教育事物的真相、性质和规律,并取得科学结论的活动。它对反思教育实践、学习教育理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厦门市于1985年成立了福建省第一所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市级科研机构——厦门市教科所,又于1993年成立市教育科研工作办公室。作为市教育局的派出机构,领导、规划、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科研工作。20年来,市科研、教研部门,教育学会及各专门研究会,以及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教育科研出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课题研究呈现“三个增长”的态势 一是课题项目的增长。“七五”、“八五”期间,厦门市没有设置地方教育科研项目,只是有少数单位与个人承担少量的国家级、省级子课题的科研项目。到1999年,才组织申报、审批,确定了“九五”53项市级课题,其中17项为重点课题。2001年,组织了“十五”第一批市级课题申报,批准109项课题立项,其中重点课题27项。2003年,组织“十五”第二批市级课题申报,立项56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15项。还有3项国家教育部的规划课题和20余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这近230项课题,围绕着当地的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法制建设、教育政策制订、教育体制创新,以及德智体美诸育与学科教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为主,应用型研究、行动研究为主,尤其是本市“十五”的两批课题,与当前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创新、推行新课程改革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二是课题经费的增长。厦门的教育科研采取“以课题带经费”,统一管理、分期划拨、定期检查。“九五”课题项均0.5万元,计26.5万元;“十五”第一批课题项均0.5万元,计54.5万元;第二批课题项均0.6万元,计33.6万元。“九五”、“十五”课题经费共达110.6万元。此外,还专门为厦门“教育之城”规划研究、创新教育厦门实验区的实践与研究,以及一批临时性的重大科研、调研课题,申请下达经费。工作办还有两项专项经费,一项是自1999年以来工作办每年的办公经费1.2万元;一项是教育科研专著出版经费,当年申请,获得批准后隔年划拨经费,5年累计达50万元。 三是课题参与人员的增长。在lO多年前,科研课题在厦门教育界只是少数人的事。经过“九五”、“十五”的发动与培训,主持、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大幅度增加。初步统计,全市50%以上的中学、20%以上的城区小学和农村中心校承担市级和市级以上的课题,100%的中学与80%的小学承担区级或学校自选课题;承担课题的学校的教师参与面一般都在40%,有的学校是校长主持课题,将课题分成若干个子(分)课题和专题,组织全校80%以上的教师参加。厦门市在推进新课改过程中,以科研推动课改,设置了课改课题,其覆盖面遍及许多中小学、幼儿园。 (二)涌现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科研教研机构和广大中小学正确处理课题研究的数量与质量、投入与效益、总结与推广等关系,不仅涌现出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科研成果,而且注重成果转化,产生了效益。其中最为突出的是:1993年的厦门“教育之城”规划研究,形成的成果成为此后10年厦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获得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3年对建设“教育之城”进行深化研究,形成了至2020年厦门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各个阶段的分期目标,并提出实施目标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成为21世纪初厦门最重要的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研究之一。这两项成果分别形成了专著《厦门教育之城规划及其研究》、《海湾型城市建设中的厦门教育之城规划研究》,并已出版。 “九五”、“十五”期间,每年都有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全国、省、市级的各种奖励表彰;市教科所以及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出版科研专著(论文集)共达30余部,这些专著所介绍的外国语学校附小的“和谐教育”、实验小学的“策略教育”、厦门六中和康乐小学的“创造教育”、第二实验小学的闽南民间音乐教育、金鸡亭中学的心理健康教育等研究都处在福建省同类研究的领先水平,在全省以至全国都有较大的影响。 (三)资助出版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专著 近5年来,由市财政下达专项经费资助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专著有:厦门市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专著《海湾型城市建设中的厦门教育之城规划研究》,汇集全市教育界部分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的专著《来自基层教育科学研究的报告》,反映全市创新教育研究和实践成果的专著《创新教育在厦门》;还有《厦门教育改革的透视与评说》、《中学探究性教学案例》、《小学探究性教学案例》、《小学大美育活动案例》、《学前儿童智力开发研究》、《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案例》、《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案例》、《探究性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和谐教育》、《实践之树常青》、《社交礼仪与服务礼宾艺术》,达14本。正在着手编著,并有专项资助经费的还有6本。这些专著,集中展示了厦门教育界重大科研项目、调研项目,以及承担市级以及市级以上课题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的转化对厦门教育改革发展的影响,以及推动其他课题研究质量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众所周知,厦门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改革成果走在福建省的前面,为厦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众多的人才支持和坚实的知识支撑。但是,与我国的发达城市和国外的发达地区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这需要全市的教育工作者加倍努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加快建设“教育之城”,发挥教育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作出新的贡献。
承编单位: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教科所 撰 稿:谭南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