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2年9月,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发展了他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标志着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进一步系统化,使得党在此问题上的“左”倾错误再度发展。当然,毛泽东也提出:不要因为强调阶级斗争放松经济工作,工作要放在第一位,因此,经济调整工作基本仍按原计划进行。不久,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1963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督促各地注意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嗣后,“社教运动”的内容确定为城市“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农村“四清”(初期是指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以大规模的阶级斗争作为国内“反修防修、挖修正主义根子”的重大战略措施。同年5月和9月,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对运动进行指导、部署,“社教”运动作为农村工作突出的重点迅速展开。1965年1月14日,针对运动中存在和暴露的一些问题,中共中央下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指出城乡“社教”运动一律称“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二十三条”部分纠正了前期运动中对基层干部(特别是生产队、大队一级)打击面过宽等“左”的做法,但也片面强凋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运动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使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厦门市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从1963年初开始,在同安、郊区农村和城市部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展开,前后历时3年,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文革”浪潮取代。
一、“四清"运动的前奏和序曲——整社
1958年8月上旬,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之后,“人民公社好”的口号迅即传遍全国。9月16日,厦门市郊区第一个人民公社——灌口人民公社宣布成立。同年10月15日,全市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共成立了12个农村人民公社,建立了9个市区人民公社。1958年是实现人民公社化的第一年,但由于主观(如指导思想的偏差或错误)、客观(自然灾害影响)等多方面的原因,许多问题首先在农业生产中暴露出来。 1958年底召开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以后,全国普遍开始了人民公社的整顿工作。厦门市于1959年1月下旬开始进行整顿巩固工作。整顿工作首先按照三级管理、三级核算、等价交换、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管理体制的建设,全市合并设立13个人民公社。公社实行政社合一,设管委会。基本核算单位原则上以原高级社建立,经调整确定174个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 为了巩固整顿成果,分清核算单位的经营管理权限,各农村人民公社随即开始了算账工作,解决“一平、二调、三收款”问题。算账原则上采取“有账就算”的办法,对国家、集体和社员之问,大集体和小集体之间的账,都认真、迅速、彻底算,并采取“边鸣放、边算账、边公布、边兑现”的办法,对于算清的账目按照实际可能和账目性质,分别立即付还和分期清还。 1959年8月中旬,中共中央召开八届八中全会,向全国发出“反右倾、鼓干劲、厉行增产节约”的指示。厦门农村继续开展以社会主义教育和“两条道路”斗争为中心的整社运动。运动于1959年10月上旬和1 1月上旬分别在同安县策槽公社(现同安区西柯镇)新光大队和郊区灌口公社(现集美区灌口镇)三社大队先行试点。12月上旬同安试点结束后,即在全市农村189个基本核算单位全面展开,整个运动在1960年3月下旬结束。在这次运动中,全市农村受批判的党员144人,受党纪处分的115人,其中开除党籍的21人,撤销党内职务的14人。 1963年1月,在厦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已经开展起来的同时,中共厦门市郊区工委发出了“关于开展以社会主义教育为中心的整社运动的工作意见”,内容是社会主义教育和检查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意在通过运动澄清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进一步认识“当前大好形势、明确方向,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来促使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的集体生产积极性,掀起新的生产大高潮”。 这个运动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步,主要是做材料准备和干部训练工作,广泛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组织社会议论,达到统一认识、提高政治觉悟的目的。本阶段时间安排10天左右。具体是开好三种会:首先是党委会、支委会;其次开好干部会;再次开社员会和各种类型座谈会。第二步,进一步组织干部和群众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检查政策贯彻情况。时间安排10~20天,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讨论落实1963年生产计划。2.检查年终分配,口粮安排,“四属”五保户、困难户照顾,干部误工补贴以及工业品奖售分配等情况。3.改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如计划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贯彻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等问题。4.正确处理大集体和小自由的关系,教育社员要树立以社为家的思想,积极办好集体经济,只能用工余时间和假日去发展家庭副业生产。第三步,整顿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好整社运动的总结工作。时间安排10天左右。这一段还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向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怎样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问题的教育,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改选公社党委会和大队支部委员会,并做好建党和预备党员转正,加强党的组织建设。2.向党政干部进行民主集中制、“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号召干部成为执行政策的模范,勤勤恳恳地搞好各项工作。3.全面向群众再进行一次守法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组织群众根据“农业六十条”规定精神和干部的条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会改选公社、大队、生产队管理委员会。4.整顿团、妇、民兵等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二、厦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
1963年2月省委长乐会议以后,为了抓紧时机迅速开展运动,中共厦门市委经过认真讨论、研究,随即在2月14日至19日召开了有1000多人参加的同安、郊区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钟民向会议作了动员报告。2月28日,中共厦门市委形成了《中共厦门市委关于贯彻省委关于在农村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指示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向省委作了汇报,并发给同安县委、郊区工委。文件就党的十中全会以来厦门市的工作做了汇报,如市、县、社层层训练了生产队以上干部25000人;在群众中宣传了集体化的优越性,“批判了单干风”;对城乡的“投机倒把活动”进行了一次打击,处理了一批突出问题;结合节日宣传,进行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反对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的教育,这些工作已初见成效。该文件还就贯彻省委指示提出了以下意见:1.从生产入手,紧密结合抗旱生产开展运动,既要搞好运动,又要保证不违农时。2.搞好运动的中心环节是训练好干部,解决好干部问题。3.根据季节、农事情况和干部力量,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运动。4.加强对运动的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由袁改、唐静、曹守义、葛烈、杨云、林平凡六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由袁改任组长,唐静任副组长,并抽调干部建立办公室。县、郊也同时分别建立领导小组。 1962年下半年至1963年初,厦门遭受解放以来少有的秋冬连旱,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为了不误农时,市委首先在初步宣传教育基础上,集中力量大搞生产。在三级干部会议后,立即动员群众,进一步广泛开展抗旱抢种和抗旱保苗运动,掀起春耕生产新高潮,确保农业生产好收成。在抗旱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集体力量的伟大,坚定人定胜天的思想,战胜干旱;春耕后再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一部分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区,除了大张旗鼓进行大宣传、大讨论之外,也适时地把群众的热情引导到生产中去,结合解决当时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如落实生产计划,修订劳动定额,健全评工记分制度等,以调动社员的集体生产积极性,掀起春耕生产高潮。为了使“运动、生产双丰收”,领导力量分为两套班子,一套搞运动,一套抓生产。 当时,抗不抗旱,如何抗旱,群众中思想很复杂,主要思想倾向有:1.盲目乐观,满足现状,干劲松懈;2.等待依赖,如指望“老天”下雨;3.悲观失望。领导小组针对以上思想,普遍地自上而下,由内而外,从干部到群众进行教育,从总结上半年抗旱的巨大成绩入手,进行“阶级教育,开展两条道路斗争”。要求大队先召开党支部会、扩干会、贫下中农会,然后召开群众会,层层发动,解决“思想障碍”。在教育中,依靠贫下中农,组织群众回忆对比解放前后两个旱年、两种生产、两种市场、两种生活,特别是组织贫下中农现身说法,诉旧社会的苦,诉旧社会旱年的遭遇。通过对比,看到抗旱斗争的巨大成绩,澄清各种糊涂思想,增强抗旱的决心。通过学习,农村干部的思想觉悟提高了,提出要多参加集体劳动,少要或不要工分补贴。如海沧大队柯井生产队会计张和生经过学习,白天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利用晚上时间记账目。生产队原来每月给他补贴110个工分,这次他主动提出不要补贴。 运动之初,干部虽经初步训练,思想认识有所提高,但农村干部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如多吃多占、部分生活特殊、弃农经商,甚至有些还存在“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的现象。干部本身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运动的开展。为了帮助干部改正错误、放下包袱,在三级干部会议上着重抓了干部问题。会上组织干部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号召干部主动“下楼”,收到了良好效果。有些干部检查批判了“当干部吃亏”错误思想,提高了思想觉悟。前线公社159名干部中原先有多达72人不想当干部,而经过学习讨论,其中有53人挖出了“不想当干部”思想上的老根(如“只顾自己、想发家致富”等),检查批判了自己的错误想法。大队长吕四炎,过去曾发誓“死也不干”,经过学习后表示“干到死才罢休”。同安上宅大队干部叶文泉在检查自己的“投机倒把”“错误”之后,回去大抓集体生产,领导社员修订劳动定额,确定积肥任务,健全评工记分制度,短短几天之内,全大队出勤率就提高了一倍。 由于会议时间短,少数干部仍顾虑重重,交代问题还不彻底甚至不敢交代。因此下一步的工作是彻底解决干部的问题。决定以公社为单位,训练大队、生产队的党员、干部。县、郊委负责同志分头参加,动员社干部带头交代问题,放下包袱,启发大队、生产队党员、干部交代问题;尔后,再以大队为单位,训练生产队的贫下中农和积极分子,提高觉悟,交代问题,使运动深入发展。 1963年2月底和3月上旬,厦门市农村各公社召开了生产队委以上干部会,训练队伍。到3月8 日,全市46个公社(农场)、276个大队中,已完成训练干部的有14个公社(农场)、93个大队,受训人数达到3364人,其中公社干部189人,大队干部930人,生产队干部2245人。进展较快的有同安县五联等9个大队,已经宣传、训练到群众,有2819人受到初步教育。其他公社大队,由于旱情严重,群众集中力量开展抗旱斗争,在抗旱期间只进行宣传教育,春耕大忙后再进行训练干部工作。会议时间一般是5~6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训练方法,一般采取集中报告、分组讨论或集中报告、分村(或生产队)讨论。通过回忆对比,“激发贫下中农的阶级觉悟”,提高认识,使贫下中农在群众中发挥骨干作用。在训练干部、贫下中农的同时,各地还做好干群思想类型站队和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报告的材料准备工作。同安县新圩公社布置各大队编写宣传材料,然后以帽山大队为试点,请各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观摩,对帽山大队向群众宣传的内容和方法等进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在训练好干部、贫下中农的基础上,全面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村庄范围比较集中的,大都采取集中报告的形式,分生产队或作业组讨论;村庄驻地比较分散的,即以村为单位或几个生产队合并进行报告,分开讨论。教育的方法、报告内容,一般是根据十中全会精神、当前形势、巩固集体经济等方面的内容结合当地的实际例子,使群众容易接受。 无论是干部训练班、贫下中农训练班或是向群众宣传教育,各地都运用当地活的实际事例进行活的教育,并且还动员大家“算算账”:算解放前后政治账,算合作化特别是“公社化优越性”的账,算单干与集体的对比账,算国家支援农业账,算水利建设账等。在讨论“阶级斗争”阶段,大部分地区组织了新旧社会、“两条道路斗争”对比的典型发言,使大家受到“深刻的教育”。 除了运用会议对比教育外,同安县45个业余剧团、4个电影队通过演出、放映“富有阶级教育内容”的剧目或电影(如《三代仇》、《百沙仑》、电影《李双双》),配合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新民、城关等地举办“社会主义教育展览馆”,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有的社队还系统地进行了“三史”教育(即“村史、队史、家史”),激发群众的“阶级感情”,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同安五星大队召开大会,13个苦大仇深的老贫农在会上控诉了他们在旧社会的悲惨遭遇。有的大队还举办“忆苦思甜展览会”,用大量实物、图片,揭露旧社会的罪恶,歌颂新社会的幸福。通过“三史”教育,广大社员特别是青年社员对旧社会更加痛恨,对新社会更加热爱。 为了加强对运动的领导,1964年10月26 Et,中共福建省委社教厦门工作团向中共福建省委行文报告工作团的内部机构设置与党委成员名单,正式成立了领导厦门社教运动的临时机构。工作团下设工交、财贸、文教、农林、街道等5个分团,负责各个系统运动的领导。厦门工作团与各分团内,均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处)、行政处(科)。工作团团长为李文陵,副团长为罗晶、张继中。工交、财贸、文教、农林、街道等5个分团的团长分别是张继中、施能鹤、平浪、唐静、杨布。另外,“为了做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对敌斗争的材料、办案工作”,1964年11月5日,中共福建省委社教厦门工作团发出总号[1964]005号文,决定成立“处理专案二组”(与厦门市公安局合署办公),总团专案二组暂配25人,另定机动力量若干人。各分团办公室相应设专案二组,工交分团配备7~lO人,其他分团各配3~5人。文件规定专案二组的任务是:“汇综敌情材料、办理重大案件、指导对敌斗争,并保卫运动的顺利进行。”1965年6月14日,省委社教厦门工作团和厦门市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成立总团、市委案件审批领导小组,由张渐摩、张侠、李恒升、张志新、陈鹏展等5人组成,张渐摩任组长,张侠任副组长。 1964年底到1965年上半年,厦门农村开展的第一批“四清”运动,共有144个单位参加;第一批运动结束后,立即转入第二批,有187个单位开展了“四清”运动。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和守法教育,结合打击“投机倒把”,“处理一批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违法乱纪、械斗、闹迷信、买卖干涉婚姻等案件”,国家和集体观念强了,社会秩序比较安定了,社会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变。据同安统计,处理“投机倒把(者)706人,非法暴利达103519元,其中暴利1000元以上的有65人,500~1000元的有108人,300~500元的有92人,300元以下的有450人,通过补税、罚款等处理,收回款项139550元,已入库102000元”。同时对干部违法乱纪的也进行了处理。前场大队柿树第二生产队原来准备把集体的鱼拿到自由市场卖高价,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觉悟,把鱼全部卖给国家。杏林公社内林大队第十生产队17户全年本来应该完成交售家禽34只,以前没有完成,通过教育,一次交售48只,队长周明一户就卖了18只。茶场公社党委书记刘专一,主动交代曾经接受小商贩送的肉票(计划经济时代商品短缺,物资定量供应,需要使用票证购物,肉票即是其中之一)等行为。在对“反面”典型进行教育的同时,坚持树立正面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同安城郊公社表扬了一批先进典型,公布了他们的事迹,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的风气,这样也触发了一些有“问题”的干部继续交代“问题”。 当时的指导思想认为在农村中存在着“两条道路的斗争”。并且认为斗争表现在诸如“包工到户、包产到户、林业单干、弃农经商”等现象上,要通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分别轻重缓急,自上而下,由内而外,从干部到群众,依靠贫下中农,层层弄清思想,并进一步宣传贯彻“省委六十条”,对这些问题和现象进行处理。当时在农村,还重新进行了划定阶级成分和登记的工作。同安县委在8月下旬召开三级扩干会,除了研究“以秋补夏”的生产工作外,专题讨论了“包工到户、包产到户”等问题,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坚决纠正。郊区党委发现后溪公社东埔、仑上大队一部分生产队“长期包产到户”的情况,及时深入生产队进行“教育处理”,东埔大队3个生产队中有2个立即“纠正”过来。 1966年3月2日至5日,厦门市郊区党委召开全区四级干部会,围绕“如何摆正政治和生产的关系”问题,发动干部讨论。讨论此问题的目的,旨在处理好运动和生产的关系,把“四清”运动继续搞下去。但几个月之后,“四清”运动就被“文化大革命”运动取代了。
三、厦门城市“五反”运动和第一批“四清”运动的开展
城市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原来称为“五反”,即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1963年3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作为当时城市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导性文件。为了加强对运动的领导,市委成立了“五反”运动领导小组,市直机关分别确定成立工交、财贸、文教、党群、人委、统战、政法等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市区各区,杏林工业区、同安和郊区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 1963年5月18日,厦门市人委“五反”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市人委机关开展“五反”运动的意见》,在市人委28个机关单位布置开展“五反”运动。该文件认为“1959年以来,市人委机关党员干部中由于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等错误受到处分的占7.3%”,“有的干部已经烂掉”,这说明部分机关干部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但错误地认为“所有这些证明阶级斗争在机关内部的反映是尖锐的、复杂的”。根据部署,当年在市人委机关开展的“五反”运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5月16日~25日,以10天左右时间做好动员准备。(2)5月26日~6月15日,以20天左右集中先进行“三反”。(3)6月16日~20日进行“二反”。用5天左右时间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结合查漏洞、健全制度。对于检举揭发材料组织专案调查处理。(4)6月21日~30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整改,集中解决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上的主要问题。 全市“五反”的情况是:第一批开展的市属机关125个单位4795人和工交、财贸系统5个试点单位1446人,共130个单位,6241人,时间从1963年底至1964年4月。运动还结合进行政治清理工作。第二批开展的有17个单位,时间从1964年7月开始,这些单位还结合进行整党工作。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是市委确定要进行党员登记试点的厦门罐头厂、工程机械厂、纺织厂、中百公司和中茶公司。在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厦门市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随后全面开展。 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廿三条”)中明确提出:“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原先称为五反运动,以后通称四清运动,取消五反的名称。”厦门城市第一批开展“四清”运动的单位共有126个,其中工交系统82个,财贸32个,文教5个,政法机关5个,居委会1个,参加职工35000多人。另外市郊有9个生产大队也开展了“四清”运动。第一批“四清”运动的重点是工交、财贸系统,工交系统开展运动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占总数的68%,占该系统职工总人数的87%,财贸系统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开展。省、市联合组成6000人的工作队,其中参加锻炼的大学生和工农积极分子各占一半。 第一批“四清”运动从1963年12月开始,到1964年7月初已基本结束的有86个单位。整个运动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发动群众,了解情况。(2)组织干部“洗手洗澡”、“放包袱”。(3)清经济、清政治的重点斗争。(4)组织建设、生产建设。当时特别注意党、团、工会、民兵等的组织建设。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一般包括:(1)思想建设。思想建设紧密结合各项工作来进行,一般不单独划作一个具体阶段。(2)组织建设。因为“四清运动也是整党运动”,所以进一步建立与健全党的各级核心;考察、教育党员,搞好党员鉴定、党员登记;吸收三大革命运动(当时指“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涌现出来的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改选党支部和基层党委(总支),建立和健全党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动员不够条件的人退党,以提高党员质量,增强党的战斗力。同时,整顿好工会、民兵、共青团组织。(3)核实定案和组织处理。(4)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制度。(5)总结、验收。每个阶段的工作既有重点,又互相联系,上下衔接,穿插进行。 第一批开展“四清”运动的单位,其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或者比较好的,问题性质严重的是极少数,但当时片面、错误地认为这少数人“问题性质严重”是因为“在阶级敌人‘和平演变’的侵蚀下,无产阶级思想越来越少,资产阶级思想越来越多”的缘故。通过运动的教育,干部普遍树立了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的观点,注意改变作风,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有的干部为此还总结出几句顺口溜以自勉:“思想变不得,老爷当不得,群众离不得,劳动少不得。”在运动中,对犯有错误的“四不清”干部,采取积极的态度,既严肃对待,又热情、积极地帮助。对一、二类干部,把他们迅速解放出来,同时又严格要求,使他们提高觉悟;对存在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三类干部,工作队通过“搭梯子帮助下楼”的办法予以帮助教育,同时对其所犯错误给予严肃批评和揭发。有些单位采用“领导带头、引火烧身”的方法,抓住重点和主要问题,既能又快又好地解决领导干部的问题,又能启发教育其他干部。在干部作风转变的同时,干群关系也有了很大改善。过去,不少领导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常用强迫命令的方法“管”、“压”群众。根据47个工交企业中40个企业的统计,几年来历次运动由于各种原因被企业打、关、押的职工达到724人,占职工总人数的7%,而初步查明完全无辜的有243人。 这期间,召开了两次万人大会(第一次以经济问题为主,第二次以政治问题为主),组织“有问题的人”在大会上“坦白交代、检举揭发”。在群众发动起来、“有问题的人”不交代“跑不掉”的情况下,对“犯有各种不同错误、罪行但能坦白、退赔并检举揭发有功”的人,当众宽大处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且不坦白的人则采取定案处理的办法。 据运动结束单位初步统计,揭露和自己交代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的有1966人,其中1000元以上的有82人,5000元以上的有4人,10000元以上的有1人。清查出有各种“政治问题”的有503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2%。在清政治中,把过去错划为资方人员的职工重新划归为职工队伍。在整顿党、团、工会、民兵组织运动中,受各种党纪处分的党员有134人,占党员总数的4.3%(其中被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的占2.09%),与此同时,也吸收了918名优秀分子入团、加入工会组织,有的甚至人了党。通过运动揭发、批判了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欺骗国家,重视产量、忽视质量,不顾安全、管理混乱等现象,企业管理得到加强,许多工业企业生产蒸蒸日上,商业企业在经营管理和服务态度上有所改进和提高。 “四清”运动始终依靠发动群众来进行。通过进厂的见面会、座谈会,宣讲“双十条”和“二十三条”,消除在群众中存在的怕打击报复等顾虑,使他们敢于起来“大揭盖子”。群众经历了从消极到积极、从被动到主动的五个过程:先是“怕”。即是怕打击报复,有人形象比喻为“八寸的脚怕被套上三寸金莲”。再到“揭”。此时群众敢于起来揭露矛盾,从揭小是小非到揭大是大非。接着是“打”。要求打倒犯错误的干部,不相信干部能改正错误。尔后是“帮”。帮助干部“洗手洗澡”,改造错误。最后是“自我革命”。有的群众提出了“干部要革命,我们也要革命”的口号。 通过运动,还“教育和锻炼”了工作队。有工人群众说:“解放后……见到如此革命化的工作队是第一次!”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叶飞、梁灵光同志在厦门工厂蹲点期间,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坚持与工人“三共同”(指“同吃、同住、同劳动”);大批厅(局)长、市委领导干部和工作队员充满革命热情,在工作、劳动、生活中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起了表率作用。 第一批单位,除了少数单位单划“自我教育”阶段,多数没有划“自我教育”的阶段,而是把“四清”运动的过程看作是群众自我教育的过程,有意识穿插在运动的每个阶段来进行。在运动开始时,宣布了“不整群众”的政策,对群众中小拿小摸、占小便宜、出卖小量票证、隐瞒家庭出身等一般性问题,采取“说了改了就算、既往不咎”的办法。而在干部“下楼洗澡”之后,在不追不逼的情况,有的工人也自觉放下了包袱。在清政治、清经济阶段,在看到从宽处理一批坦白交代好典型案件的政策兑现之后,有部分职工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最后组织建设阶段,在登记工会会员、建立阶级档案时,又比较全面地过了一次组织生活,有重点地进行了一次政治审查。所以,有些群众说“我们不知不觉洗了澡”。 为了保证在运动期间生产正常地进行、处理好运动和生产的关系,当时工厂企业采取了所谓“三不”和“三定”的措施,即不打乱生产秩序、不占用生产时间、不影响生产评比活动和定期布置、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对有些季节性生产单位(如糖厂),在榨季等生产紧张季节,运动暂时向生产让路,紧张季节过后,再集中力量抓运动,从而保证了运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有些单位还办了“三结合”试验田、技术革新攻关小组,解决了一些新产品试制技术革新问题,在运动后期还普遍开展了“比学赶帮”活动。
四、城市第二批“四清"运动的开展
城市第二批“四清”运动开始于1965年底,是在有了第一批运动初步经验,有大批部队同志和经过锻炼的工作队骨干参加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批单位大多数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中有工交、手工业74家厂、社,14个财贸合作行业,还有同安、郊区4个公社、61个大队以及文教系统的14个单位,共有城市职工2.3万人,农村人口9.5万人参加此次运动。这次运动持续了七八个月时间,“从政治上、经济上、组织上、思想上挖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复辟的根子,进一步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 运动突出了“思想上兴无灭资的斗争,以清思想领先,一清带三清”,强调用“二十三条”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在企业和文教单位都先搞了一段时间的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教育“主要是划清两个阶级、两种思想、两条道路的界限,解决为革命劳动和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同时也要弄清每个人的政治面貌和主要经济问题。当时具体做法是:正面教育,阐明政策;典型示范,回忆对比;自觉检查,重点互助;归纳上纲,直接提高。 运动要求严格区分“群众中的一般政治、经济和思想意识问题”与“坚决走资本主义道路、反党反社会主义进行政治经济破坏的言行”,“以团结大多数、孤立少数,有力地打击阶级敌人”。例如,根据当时的统计,财贸合作企业3000多名职工中,有零星盗窃现金的行为占了30%,运动之初他们顾虑很多,惶惶不安,不少人虽然知道一些重大案件的线索,但因为自己“屁股不干净”,不敢揭发。在宣布了300元以下只要情节轻、态度好、表现好的基本上不退、不赔、不处理的政策后,这些人才积极起来揭发问题,很快形成“大多数群众围攻重点分子的局面”。 此次运动在发动群众的同时,也教育干部“自觉革命”。工交、手工业在发动群众的同时,用半个月左右时间集中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二十三条”和毛泽东著作,讲明政策,端正态度。经过运动考察,也发现了一些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廉洁奉公的好生产队长、好会计。厦门园林管理处工人中,高小文化的占22%,初小和文盲占63%,文化程度虽然低了些,但他们不放松学习毛泽东思想,而且把学习毛泽东著作同学习“二十三条”、同学习英雄事迹、同回忆对比、同学习文化结合起来,使“四清”运动成为“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的运动。 为了系统地解决生产管理上的问题,城市企业单位在运动后期还搞了一段企业管理革命。通过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办法,把工作着重点放在精简机构人员,加强班组管理,实行“四大民主”,调整劳动定额,改革工资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一些必要的工作制度等上来。反浪费是企业管理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反浪费活动,企业不仅挖掘了生产潜力,更重要的是彻底批判了官僚主义和“大少爷、败家子”等思想作风,树立起了勤俭办企业的思想。厦门圆珠笔厂适时引导群众挖掘生产潜力,提出“质量争一类,年产增一倍”的口号,激发群众的生产热情,决心改变企业的落后面貌。 第二批运动接受第一批运动的经验教训,比较重视“边清边建”。许多工作“清”中就有“建”,在“建”的过程中“清”。例如,在清思想、开展“兴无灭资”思想斗争中,就把干群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学习制度建立起来;在运动开始,就结合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和党员标准的教育,物色培养建党对象;运动中还积极考察了解干部,培养、锻炼新的领导核心;在发动群众揭发问题、帮助干部“下楼”时,就应用职代会、贫代会等形式,发扬民主,把职代会、贫代会和民主集中制逐步建立起来;在解决领导干部问题时,对生产管理上的一些问题逐步进行改革。而通过干部鉴定、党员登记、各级领导核心的选举、工会会员登记、机构人员的精简等工作的开展,边清边建的成果从组织上、制度上加以巩固下来。譬如厦门手工业行业“大破保守思想”,运动中在52个厂社提拔了50名厂社级干部,其中从工人、社员中提拔了33名,大大充实和加强了基层领导核心。 这次运动还重视培养锻炼一支革命化的工作队。工作队坚持“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坚持“三同”,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定期开门整风。同安工作队在清政治、“对敌斗争”基本告一段落后,搞了一段开门整训,效果较好,不仅及时纠正了工作中的基本问题,而且大大促进了工作队的思想革命化,同时也教育了基层干部,为他们树立三大作风做出了榜样。 此次“四清”运动还在小商贩中开展。以小商贩较集中的鼓浪屿区为例。鼓浪屿区下辖龙头、内厝沃2个管理区和龙头、市场、延平等11个居民委员会,有居民5183户,23872人,其中归侨、侨眷836户,3201人,占全区总户数的16%,总人数的13.3%。全区共有小商贩395人,其中合作商店313人,合作小组40人,个体有证商贩42人。无论从市场网点、人员数或营业额所占比重来看,合作商店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补充力量。在这些小商贩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调查研究,宣传政策,消除顾虑,发动群众。做法上是从动员、讲解“二十三条”入手,狠抓学习,“大谈大好形势,大谈阶级斗争,大谈运动的性质,大谈方针政策”。同时通过同劳动、访贫问苦、交朋友、审阅档案、向有关部门了解等方式,了解情况,进行成员政治情况站队、经济问题站队、思想情况站队和企业问题站队,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并动员企业领导层人员搞好业务经营,以运动带动业务。(2)进一步发动群众,启发成员“自我革命”,大揭“盖子”,领导层“下楼放包袱”,一般成员自觉“洗手”。做法上是从正面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守法教育入手,号召成员在学习“二十三条”的基础上,自我“革命”,自我改造,对照企业,对照自己,联系实际,揭“盖子”,排矛盾,一般成员自觉“洗手”,讲多少算多少;领导层“下楼、放包袱”。同时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和通过个别活动聊天等方式,反复说明政策,反复解决思想问题,并做好家属思想教育工作,化阻力为动力。(3)清经济、清政治,围攻重点。做法上是从全面动员入手,大造“两清”声势,把重点人员孤立起来,使他们处在广大群众的包围之中。具体工作上,清经济从查账入手,带着问题查。清政治是从填写成员登记表入手。(4)整顿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法上主要是民主选举经理、店委,把成分好、政治历史清楚、运动中表现好的积极分子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通过运动,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教育人、改造人”的目的。
五、结语
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厦门市的“四清”运动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改善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运动对于多年来农村社队和城市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等存在的经济管理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清理,反映了农民和工人的迫切要求。此次运动强调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对于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运动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加强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党的工作和组织生活制度、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等,这对于后来的制度建设和探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由于当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四清”运动把农村和城市经济组织中存在的一些不同的矛盾和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造成了阶级斗争扩大化。如当时农民饲养家禽、家畜、搞点手工业,这本来有利于搞活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却被当成“投机倒把”而受到批判。有些干部经济上或多或少的“四不清”问题实际上就是干部的作风和经济腐败问题,本应该通过完善制度予以防范或通过法制手段予以解决,可当时以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和大规模运动来解决这些问题,导致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批判、打击。这些都是当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阶级斗争扩大化的体现,实际上成了“文化大革命”的先声。 承编单位:厦门市档案局 审 稿:宋协会 阎应维 撰 稿:陈珍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