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由来—石嘴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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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由来
发布时间:2007-8-31 11:03:34  新闻来源: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金富贵

  一个国家的名称或曰国号,同国旗、国徽一样,都是一个国家最直观的标志。国家的取名,一要和国体名实相符,二要响亮大气。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我们国家的名称,在当今世界上固然如九天雷鸣,早已响彻五洲四海,而我国国名的来历,自然也有一段有趣的典故。
  1949年6月,各民主党派云集北平,共商建国大计。6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张奚若(1889—1973,陕西朝邑人)作为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参加了会议,在以董必武为组长的第四筹备小组,并代理副组长。该组负责拟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讨论起草过程中涉及新中国的名称问题,代表们各抒己见,热烈讨论。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张志让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6月25日,第四次小组举行第二次会议讨论,张奚若先生提出用“中华人民民主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他的意见得到了该组代表们的同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召开期间,董必武就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家名称作了如下说明:“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它有确定的解释,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张奚若先为新中国取的这个妥贴而又响亮的名字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接受,并写入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另有一说,在1949年6月,新中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期间,代表们热烈讨论了国名、首都、国旗、国徽等问题,其他均无异议,唯有在国名问题上产生了不同意见。一部分代表认为,为勿忘孙中山始创革命的功绩,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名称下加括号标明“简称中华民国”。多数代表则表示没有必要,意见不一。
  至9月26日上午9时,会议继续举行,周恩来在讲话时指出:“前次会议提出三案,屡经小组讨论,大致无甚异议,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名称后加括号‘简称中华民国’一项,每次会议均有人说似属多余。草案中为顾及一部分人的意见,仍加叙述。究应如何确定名称为妥,今日承毛主席之命,特约诸长者来此讨论。”话音刚落,有人便说应删去此四字。也有人持不同意见说;“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的结果,用许多先烈的鲜血换来,关于改国号问题,我个人认为如能照旧用它是好的。大家不赞成,我也不再坚持己见。”也有人说:“由于老百姓教育落后,感情上习惯用‘中华民国’,一旦改掉会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个简称,三年后再改掉,并无不可。”
  会上陈叔通、马寅初、徐特立等多数人主张删去简称。美洲华侨领袖司徒美堂说:“我参加过辛亥革命,我尊重孙中山先生,但对‘中华民国’四个字绝无好感。理由是中华民国,国民无涉。我们试问,毛泽东先生所领导的这次革命,是不是与辛亥革命不同,如果大家认为不同,那么我们的国号就应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是个庄严的名称,一改就要改好,为什么要三年后再改呢?语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令不行’。仍然叫中华民国,何以昭告天下百姓?我们好象偷偷摸摸似的,革命胜利了,连国号也不敢改?!我反对简称‘中华民国’,坚持主张光明正大地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沈钧儒则从法律观点来解释问题,他说:“去此四字,并无忽视辛亥革命之意,至于堂堂三大文件里加上‘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号,这的确是法律上的一个漏洞,不合法律观点,也万万不应如此。遍观世界各国的国号,只有字母的缩写,而无载之于立国文件上的其他的简称,所以我也主张不用那个简称。”
  会上先后发言者共有18人,16人主张不用“中华民国”的简称。最后,周恩来吸取司徒美堂、沈钧儒等人的意见作出结论:我要把这些意见综合起来,送给主席团常委参考,并由主席团作最后决定。后来大会通过“共同纲领”时,删去了“简称中华民国”字样,国号就称“中华人民共和国”。            (作者单位为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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