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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7-8-31 11:15:44  新闻来源: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为了更好地研究总结党的历史,用党的历史经验教育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一系列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党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的重要性
  党史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全局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对党的历史的研究总结,重视发挥党史的社会功能。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是一笔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石嘴山(宁北地区)是宁夏马克思列宁主义传播、中国共产党开展活动和建立党的组织较早的地区之一,有着光荣革命斗争历史和革命传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石嘴山人谱写了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新篇章,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供了一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鲜活的党的历史镜鉴,是我们深入进行革命理想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教材。研究石嘴山党的历史,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化城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党史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的发挥了党史研究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但面对新形势和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县(区)和部门对党史工作重视不够,开展党史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经费得不到落实,党史征编工作滞后。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史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党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市党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史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服务,为培育“四有”新人服务。坚持把党史研究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理论创新的推动作用、宏观决策的资政作用、凝聚人心的教育作用,为把石嘴山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化城市服务。
  全市党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区市党委的部署,制定和实施我市党史工作“十一五”规划,指导全市党史工作;开展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和专题研究工作;征集、研究、出版中共石嘴山地方史、革命史、党史大事记、党史人物传等史书;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史宣传教育;协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共同编写中共石嘴山组织史资料;运用党史编研成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构建和谐石嘴山服务;做好涉及石嘴山地方党史的书籍、画册、影视作品、碑文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党史、党建学术研究和交流,办好《石嘴山党史党建》。
  三、突出重点,做好新时期的党史工作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充实力量”的要求,加强党史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县区应设立党史研究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由组织部门承担党史工作职责,并配备和落实党史研究工作人员。各级党委要重视培养使用党史工作干部。有条件的县区要聘请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熟悉党史、有写作能力的离退休老干部主持或参与重点编研工作,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史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积极抢救“活资料”,加强同本地老干部和石嘴山市籍外地老干部的联系,尤其注重保持同建国前和建国初在我市任职的老干部的联系。
  要加强党史研究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史工作者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党史工作者必须具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实基础,熟练掌握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必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追求真理,秉笔直书;必须具有丰富的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国际共运史及世界历史知识,具有一定的经济、科技和法律知识;必须具备一定的征编、宣传、研究和写作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等必备的新知识和新技能。全市党史工作者一定要牢记自己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热爱党史工作,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多出精品,多出成果,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好务。
  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党史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使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史工作者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积极鼓励党史工作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文化层次和理论水平,努力增强党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要建立奖励制度,定期对党史党建研究成果和多年从事党史工作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切实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
  党史工作是党的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党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党史工作,分管党史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督促检查,加强对党史工作的宏观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为党史研究部门排忧解难,积极改善党史部门的办公条件,加快党史研究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步伐。要切实保障对党史事业的投入,党史工作业务经费要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万元,各县区每年安排不少于5万元党史工作经费。大力支持党史编研、宣教及各项活动,对党史科研成果要及时予以认定,兑现奖励。
  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史工作,继续加强对县区、部门党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强重大党史课题的联合攻关和业务交流。要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党史研究室以及各地党史部门的业务交流,围绕资料征编、宣传教育和科研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和信息交流。制订党史研究长期和近期工作规划,搞好重点课题研究编创和宣传,全面深入挖掘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党史资料。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史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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