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党史工作,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党史工作实际,特制定《石嘴山市2006—2010年党史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今后五年党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调整党史工作思路,加大党史工作研究和为现实服务的力度,树立党史成果精品意识,拓宽党史宣传渠道,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推动全市党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党史正本编纂工作 1、启动《中共石嘴山历史(1949-1978)》第二卷的编写工作,2009年底前正式出版发行;适时启动《中共石嘴山历史(1978-2002)》第三卷的编写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资料征集、专题研究和立项论证工作,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县(区)党史部门要做好党史正本的资料征集和编纂出版工作,2008年底前正式出版发行“党史一卷”,2010年底前正式出版发行“党史二卷”。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督促各县区完成此项工作,并对县区党史正本的审定和出版事宜把关。 (二)党史大事记的编写出版 3、启动《中共石嘴山历史大事记》续编工作,2006年底前完成初稿,2007年底正式出版发行。今后要将党史大事记的编写工作转入经常化。 4、县(区)党史部门做好2006年以前党史大事记的编写工作,2007年底前正式出版发行。 (三)党史资料的征集 5、对《中共石嘴山简史(1919—1949)》编纂过程中形成的党史资料进行整理,2007年7月前出版《中共石嘴山简史资料汇编(1919—1949)》。 6、继续做好党史资料专题征编研究工作。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史专题的征集和撰写工作,用两年时间完成征集任务,2008年底结集出版;开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专题的征集和撰写工作,用三年时间完成征集任务,2010年7月前结集出版。 7、开展口述历史的抢救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老同志的采访工作,抢救党史活资料。 8、加强对党史图片、音像、实物和其他信息资料的征集工作。 (四)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9、开展对革命遗址、遗迹的普查。组织县区党史工作部门在2007年上半年对全市革命遗址、遗迹进行一次普查,掌握现状,提出保护、利用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启动平罗黄二完小遗址保护工作,争取建成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0、在石嘴山党建网开办石嘴山党史宣传网页,扩大石嘴山党史宣传教育面;县(区)党史部门也要在政府网站开办党史网页,提高全市党史工作信息化水平。 11、结合重大党史事件和本地区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做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⑴开展任天才、李双双烈士英勇就义60周年纪念活动(2007年); ⑵开展宁北第一个党支部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2008年); ⑶开展石嘴山(宁北地区)解放60周年纪念活动(2009年); ⑷开展石嘴山市建市50周年庆祝活动(2010年)。 12、收集、整理石嘴山革命英烈和党史人物的生平、事迹,2008年底结集出版。 13、恢复《石嘴山党史信息》,介绍、宣传石嘴山党史工作动态。 14、成立石嘴山中共党史学会和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研究、宣传党的历史。 15、做好涉及石嘴山地方党史的书籍、画册、影视作品、碑文的审查工作。 (五)加强县(区)党史工作 通过制定党史工作规划、加强编研工作、开展课题合作、多途径培训干部等措施,切实加强县(区)党史工作,提高全市党史研究工作水平。各县区委党史研究部门也要制订本县区2006—2010年党史工作规划,并抓好落实。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时期党史研究工作 全市党史部门要开门办史,充分发挥各专业职能部门的优势,积极开展资政专题研究,主要专题范围如下: 1、石嘴山日报的创刊及发展(石嘴山日报社,2007年底前完成) 2、“蓝天碧水、产业对接、民心”三大工程的提出及实践(市委政研室,2007年底前完成) 3、采煤沉陷区的治理(市发改委,2008年7月前完成) 4、星海湖湿地的综合开发利用(市水务局,2007年底前完成) 5、石嘴山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行(市编办,2007年7月前完成) 6、石嘴山市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市财政局,2007年7月前完成) 7、石嘴山市的建制沿革和行政区划变迁(市民政局,2007年底前完成) 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石嘴山的宣传和贯彻(市委宣传部,2007年底前完成) 9、石嘴山市工业的发展情况(1999—2006)(市经委,2008年7月前完成) 10、石嘴山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1949—2006)(市文化旅游局,2007年底前完成) 11、石嘴山市教育事业的发展(2000—2006)(市教育局,2008年7月前完成) 12、石嘴山市建市以来的城市规划与建设(市建设局,2007年底前完成) 13、石嘴山市商务工作的发展历程(1949—2006)(市商务局,2007年底前完成) 14、石嘴山市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情况(2000—2006)(市民族宗教局,2007年7月前完成) 15、石嘴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情况(市经委,2007年7月前完成) 16、石嘴山市“三讲”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2007年底前完成) 17、石嘴山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2007年底前完成) 18、石嘴山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2008年7月前完成) 19、石嘴山市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市发改委,2007年底前完成) 20、普法工作的开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加强(2000—2006)(市司法局,2008年7月前完成) 21、新时期石嘴山市农村富民工程的全面推进与发展(市委政研室,2007年7月完成) 22、石嘴山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农牧局,2007年7月完成) 23、“重振石嘴山”大讨论开展情况(市委宣传部,2007年7月完成) 24、石嘴山市“两新”组织党的建设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2008年7月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1、确保经费投入。党史工作经费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拨款,保证党史研究业务的正常开展。 党史征编专题责任单位要为专题研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支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专题研究任务。 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的以下几项主要业务经费应予以保证:(1)《石嘴山党史党建》的办刊费用;(2)党史丛书编辑出版费用;(3)承担中央、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研究课题所需费用;(4)购置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所需费用。 2、加强党史研究部门自身建设。党史部门是党委的重要工作部门,承担着党史工作研究、管理、宣传和教育的重任。要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党史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注重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为党史研究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重要工作的开展、经费的落实、办公条件的改善等方面,切实给予关心和帮助,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人员相对稳定、富有战斗力的党史工作队伍。 |